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2016年2月24日-2016年2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下江北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6年2月22日。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云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79,901,71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1.6719%。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2,396,83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0.13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7,504,87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11.53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144,04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4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43,927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6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700,12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40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汪衍、丁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278,631,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62%;反对1,169,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77%;弃权1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73,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9.5976%;反对1,169,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900%;弃权10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79,001,5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4%;反对799,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5%;弃权1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707%;反对799,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169%;弃权10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2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宜宾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同意278,608,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79%;反对1,169,2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177%;弃权124,0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0,7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8653%;反对1,169,2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1900%;弃权124,0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447%。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61,334,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52%;反对799,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26%;弃权10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3,9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707%;反对799,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4169%;弃权10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124%。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