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65 股票简称:ST景谷 编号:临2016-021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实有董事九名,参加表决董事九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预(议)案: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晏国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的预案;同意晏国斌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并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目前公司九名董事已全部提交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九名董事的辞职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公司九名董事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盛军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预案;同意盛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议案。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向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7.51%,所增加的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公司向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晏国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及《关于选举盛军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两个临时提案。
上述一、二项议案需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盛军简历
盛军,男,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执业律师。盛军先生自2003年起担任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其曾在大量具有市场导向意义的交易中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包括韩国历史的最大境外投资项目、美国黑石(Blackstone)人民币基金的首次对外投资、美国KKR首只以中国境内房地产作为投资导向的美元基金,并为睿富(RREEF)基金、荷商房地产集团(ING) 、里昂证券(CLSA)、凯雷集团(Carlyle Group)、美国摩根大通(JP Morgan)、太盟投资集团(PAG)以及英国高富诺(Grosvenor)等知名投资基金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热忱致力于慈善事业,其为世界粮食计划署担任义务法律顾问,为中国扶贫事业贡献力量。也是李连杰先生设立的慈善基金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的理事。盛军先生现任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临2016-022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3月9日
3.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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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6年2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27.51%股份的股东广东宏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2016年2月2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审议晏国斌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2、选举盛军先生为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6年2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3月9日 9点0 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三楼会议室(景谷县林纸路201号)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3月9日
至2016年3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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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6年2月23、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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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