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于2015年11月25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420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新疆富丽达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8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披露的《关于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获得短期融资券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62)。
2016年2月22日,新疆富丽达完成201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986亿元已于2016年2月24日到账。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