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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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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6-004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6年1月30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九久公司”)披露了《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里提到被告一江苏琦衡农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琦衡农化”) 于2015年7月20日给付原告(即九九久公司)四张票面金额均为5000万,合计2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用于支付所欠债务。该汇票的付款人为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汇票到期日前,原告委托其开户银行托收票款,浪奇公司的开户银行以印鉴不符和账户资金不足为由拒绝兑付票款。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公告事项说明如下:

 1. 经本公司向参股公司琦衡农化求证及琦衡农化反馈,琦衡农化证实其与九九久公司存在三氯吡啶醇钠产品买卖业务。本次九九久公司提出的诉讼已进入司法程序,等待法院审理。目前,琦衡农化的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跟进本次案件法院审理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工作。

 2. 经向上述《公告》所述商业承兑汇票涉及的公司开户银行进行查询,并已取得该银行的回复。根据该银行回复,该银行是根据银行业相关业务程序,对印鉴不符的上述公告所称商业承兑汇票给予拒绝兑付票款。本公司在该银行的账户余额与公司对应账目金额一致。

 该开户银行非公司基本户,为公司开户的其中一间银行。本公司会根据业务的需要,在不同开户银行户口中进行资金的调配,在无相应的业务需求的情况下,公司无需在该账户预存大额款项。该商业承兑汇票因印鉴不符被相关银行拒绝兑付,没有造成本公司资金的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该商业承兑汇票所产生的相关债务。

 3. 本公司有足额银行存款等资金保证日常运营和支付能力。本公司经营情况及现金流正常,不存在无法偿还债权人债务的情况。

 三、必要的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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