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01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出席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2月23日(星期二)下午2:00在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国栋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2016年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2日15:00 至2016年2月2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1,143,9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88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138,3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87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汇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43,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6,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143,9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6,6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青松、杨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6-019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6年3月10日在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3月10日(星期四)下午2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9日15:00—2016年3月10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9日15:00至2016年3月10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6年3月4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ww.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3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子公司位于北京市的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8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标的股票数量;

 1.3、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1.4、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

 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1.6、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行权条件;

 1.7、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1.9、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6年2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3项议案为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将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 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6年3月8日至9日(9:00—11:30、14:00—17: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年3月9日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8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邮编 100000(信函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8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周江海收,并请注明“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市股东投票代码:“362668”; 投票简称为“奥马投票”。

 3、在投票当日,“奥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二)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如议案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队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②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9日15:00至2016年3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853955

 传真:(010)68853502(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8号冠捷大厦8层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江海先生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6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件二:授权委托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黄才华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黄才华作为征集人,仅对本公司拟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dong Homa Appliances Co., Ltd.

 设立日期: 2002年11月01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股票上市时间:2012年04月16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奥马电器

 股票代码:002668

 法定代表人:赵国栋

 董事会秘书:何石琼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邮政编码:528427

 联系电话:0760-23130225;0760-23130226

 传真:0760-23137825

 互联网地址:www.homa.cn

 电子信箱:homa@homa.cn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1、《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2、《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黄才华,其基本情况如下:

 黄才华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曾任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主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法国博旺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律师助理。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16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6年3月4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8日的(每日9:00-12:00、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东福北路54号

 收件人: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0760-23130226

 传真:0760-23137825

 邮政编码:528427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亲自出席或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黄才华

 2016年2月23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才华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说明:对于每一议案均设“赞成”、“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