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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2日,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冰山集团”)通知,冰山集团于2016年2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控股股东冰山集团。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6年2月22日,冰山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公司1,000,000股A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28%。本次增持前,冰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6,855,683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1.34%。本次增持后,冰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7,855,683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1.62%。
三、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转型发展前景和未来战略布局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冰山集团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2016年2月22日)起在未来6个月内(以下简称“增持实施期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适时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累计增持总金额不超过16,000万元,上述累计增持比例及总金额含2016年2月22日已增持的1,000,000股A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2、冰山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冰山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冷冻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