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简介

 ■

 ■

 1.6 公司拟以2015年末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4,470,993.86元(含税)。同时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512,419,42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220,484,186股。 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销售为主,2013年底开始尝试进行合作开发。公司的业务板块分为住宅地产开发和商业地产开发。

 公司住宅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各类商品住宅,包括中高层住宅、低密度的多层住宅与别墅等。为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与偏好,共推出四大产品系列,分别为:定位于新婚夫妇首次置业需求的“启航”系列、定位于年轻家庭住房刚性需求的“乐居”系列、定位于中高收入家庭改善型需求的“圆梦”系列、以及定位于高净值家庭改善型需求的“尊享”系列。目前,住宅地产开发的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上海、南京、苏州、杭州、常州等长三角区域。未来计划以长三角为核心,扩展至珠三角、环渤海和中西部全面发展的全国布局,并将重点布局供需关系较为均衡、对周边城市具有较强吸附力的省会城市。

 公司商业地产开发业务主要经营商业综合体的开发及运营管理,其房地产产品以出售为主,辅以自持运营及对外租赁。报告期内,公司商业地产开发的销售收入占商业地产开发总收入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公司的商业地产开发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商业综合体,包括销售型物业和持有型物业两部分。其中,销售型物业供对外出售,主要包括住宅、写字楼、酒店及酒店式公寓、沿街商铺等;持有型物业供自持运营或对外租赁,主要是购物中心。根据整体定位不同,公司开发的商业综合体可分为三大系列,分别为:定位高端、主打国际精品的“国际广场”系列,与之配套的一般为中高端写字楼、中高端酒店、高端酒店式公寓;以缤纷、动感、塑造区域型时尚商业中心为特点的“城市广场”系列,与之配套的一般为中高端酒店及酒店式公寓;致力于成为便捷社区生活中心的“生活广场”系列,与之配套的一般为中端写字楼、酒店及酒店式公寓。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2015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5.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是公司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随着重大资产重组的完成,公司实现了房地产开发业务在A股整体上市,并且提前一个月完成了全年经营指标。

 在内部运营方面,公司全年实现合同销售金额319.29亿元(含合营项目26.43亿元),其中商业综合体项目实现销售110.2亿元,商业综合体项目销售占比较2014年有较大提升,吴江、张家港、丹阳吾悦广场如期顺利开业,一举成为所在区域新地标,住宅、商业的双轮驱动战略顺利起航。土地拓展以长三角为核心,优化全国区域布局,大胆创新土地拓展模式,集团新增货值886亿元,其中新增商业综合体项目17幅,建筑面积512.5万平方米,位列全国第二。运营管控以计划为导向,严格项目计划管理和目标管理,通过计划系统强化和提高项目计划管理水平,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同时通过采购招投标业务系统优化供应商管理及招投标透明化,提高供应商队伍质量及招标规范性;设计研发标准化管控日渐成熟,住宅标准化体系及产品完善及升级,商业优资产模型将成为公司未来三四线城市主要拓地模型之一,新云系统专项设计标准编制发布,为后端商业运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拓展多种融资渠道,借助资本市场提升企业在新常态下的竞争力;集团品牌建设深入推进,“新城”及“吾悦”品牌在新区域成功落地,提高了公司、产品和技术品牌知名度;实施人才分类和发展战略,建立人才素质模型和能力标尺,对核心岗位人员进行测评和全面提升,并且通过敬业度调查,关注员工与企业的发展;严控员工职务行为风险,践行阳光普照工作机制。信息化建设卓有成效,用信息流支撑业务流,打通了各业务板块之间的信息壁垒,完成了大新城信息规划,全面预算系统为行业首创,同时启动新云系统的搭建,未来将为商业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平台。

 2015年公司在销售推广、内部管理、项目业态等方面开展了业务创新:1、移动端管理平台:商业的悦多多与住宅的新城经纪人的合并,实现了销售数据、项目信息、流程的共享共通,并与销售系统实现同步,提升销售APP的精准营销和便利性。2、推进新城合伙人机制,倡导“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累计跟投项目十多个,跟投金额达数千万元。3、布局养老地产,通过收购金东方,实现资源互补。新城全国布局,拥有物业和互联网方面的优势,金东方在养老服务方面已经形成专业且成熟的体系,二者结合,尝试进入新的房地产业态,致力于将养老产业带上了一个新高度。

 2015年,在经济政策宽松和城市日益分化的前提下,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开发节奏和销售策略,通过公司全员的努力,最终超额完成了年初董事会提出的各项主要经营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面积345.98万平方米(含合营项目19.42万平方米),销售金额319.29亿元(含合营项目26.43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25.0%和增长30.3%。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竣工面积386.53万平方米,其中26个子项目或分期实现竣工;实现营业收入235.69亿元,实现净利润24.00亿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14.00%和?增长33.88%。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78.0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1.31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2.65%和74.36%。

 报告期末,公司共有52个子项目在建,在建面积为897.82万平方米(含合营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地块共42幅,新增总建筑面积950.68万平方米。

 2015年结算和销售情况表

 ■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3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6-007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债券代码:136021 债券简称:15新城01

 债券代码:125741 债券简称:15新城0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2月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振华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5名,实际参加董事5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王晓松和独立董事曹建新、陈文化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6,274,417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466,435,572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盈余公积46,643,5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8,877,598元,减去2015年度改制时净资产折股28,877,59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9,792,015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4,470,993.86元。同时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512,419,42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220,484,186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2,413,498,572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师从事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六、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65.13亿元人民币。公司预计在2015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担保额度154.45亿元人民币及8.21亿元港币。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2016-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支付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3,666万元,具体薪酬情况如下: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调整后的组织架构为: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公司总部下设总裁办、战略规划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行政人事中心、品牌客服中心、信息管理中心、资产管理中心、造价公司、住宅开发事业部、商业开发事业部及商业管理事业部。

 十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制度的一致性,董事会决定将《总经理工作细则》修改为《总裁工作细则》,原《总经理工作细则》中凡涉及到“总经理”的均修改为“总裁”,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总裁工作细则》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6-008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债券代码:136021 债券简称:15新城01

 债券代码:125741 债券简称:15新城0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2月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监事管建新先生、陆忠明先生和陈伟健先生均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建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36,274,417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 466,435,572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盈余公积46,643,5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8,877,598元,减去2015年度改制时净资产折股28,877,59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9,792,015元。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4,470,993.86元。同时拟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8,064,75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股本512,419,428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2,220,484,186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人民币2,413,498,572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16-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6-009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债券代码:136021 债券简称:15新城01

 债券代码:125741 债券简称:15新城0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

 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担保金额为154.45亿元人民币及8.21亿元港币。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5.13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融资需求,结合2015年担保工作情况,公司预计在2015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担保额度154.45亿元人民币及8.21亿元港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公司预计在2015年底担保余额基础上新增加担保额154.45亿元人民币及8.21亿元港币(具体担保情况请见附件)。

 2、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及公司以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3、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担保期限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及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4、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上述担保计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基于可能的变化,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参股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参股公司使用(应始终按照持股比例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

 6、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及范围内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在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认为:关于公司2016年度担保计划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是为了确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2016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根据公司目前开发项目的经营情况和未来项目开发计划,各公司有完善的还款计划,有能力偿还各自借款,并解除相应担保。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其中对参股公司的担保均按持股比例提供。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65.13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54.15亿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分别占本公司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95%、39.0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附件:公司2016年项目开发计划担保简表

 ■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编号:2016-010

 债券代码:122310 债券简称:13苏新城

 债券代码:136021 债券简称:15新城01

 债券代码:125741 债券简称:15新城02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业务素质良好;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雄厚的技术支持力量,严谨敬业,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该所为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2016年度审计报酬、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完成公司2015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良好,严谨敬业,我们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二月五日

 公司代码:601155 公司简称:新城控股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