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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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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3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于2016年1月29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2月4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木水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3,085,705.97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物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2,024.52万元,其中已置换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37,159,494.03元);其中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华药物流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增资资金全部由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柯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向华药物流的增资资金将按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华药物流将对上述增资款进行专户存储,并协同本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也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4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1月29日以现场送达、电话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2月4日在绍兴市柯桥区轻纺城大道160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邵永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向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085,705.97元向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所增资金根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2月5日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6-005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物流”)。

 ●增资金额:使用募集资金83,085,705.97元向华药物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本次增资事宜已经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8号《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5,2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158.3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2,097.68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第610388《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三个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述项目中,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华药物流具体负责实施,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华通连锁具体负责实施,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由公司本部负责实施。如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上述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

 三、华药物流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凤仪村

 注册资本:叁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7月31日

 法定代表人:钱木水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运站(场)经营(仓储理货)。

 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华药物流100%的股权。

 四、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3,085,705.97元向华药物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12,024.52万元,其中已置换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37,159,494.03元);其中3,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53,085,705.97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华药物流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增资资金全部由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柯东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510401040007596)转入;公司向华药物流的增资资金将按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华药物流将对上述增资款进行专户存储,并协同本公司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增资是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且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增资资金分步投入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已置换预先投入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37,159,494.03元,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085,705.97元向子公司华药物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所增资金根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向子公司增资的方式来实施募集资金的投入,符合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安排,有利于稳步推进募集资金项目,增强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本次增资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085,705.97元向子公司华药物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所增资金根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华药物流增资,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2)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3)本次增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占用公司自有资金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3,085,705.97元向子公司华药物流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所增资金根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分步投入。

 七、备查文件

 1、《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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