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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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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2月1日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董事8人,参加会议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截至2016年2月15日(详见公司2015-008、010、017号公告)。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在前述使用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详情请参见公司2016-014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2月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监事3人,参加会议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

 详情请参见公司2016-014号《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2月4日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的申请。2014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4]1222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发行不超过612,557,426股A股股票的申请。

 2015年2月2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分别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本次发行价格为6.53元/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12,557,426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91.78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27,811,255.74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3,972,188,736.04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15年2月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01950002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截至2016年2月15日(详见公司2015-008、010、017号公告)。

 截至2016年1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153,039.2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44,179.60万元。各项目募集资金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品种

 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额度不超过78,000万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实施现金管理。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78,000万元,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事项已履行投资决策的相关程序,经公司2016年2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确认,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4、保荐机构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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