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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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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兼董事、总经理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6-005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兼董事、总经理增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4),公告中公司鼓励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稳定公司股价、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2016年2月3日,公司接到股东兼董事、总经理朱林生先生的通知,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对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朱林生先生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及增持情况

 ■

 注1:本次增持人朱林生先生系公司股东兼董事、总经理。2015年9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选举朱林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聘任朱林生为公司总经理。朱林生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之一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为交易对方,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完成暨新增股份上市后持有公司股份20,027,940股。

 二、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

 三、本次增持的合法性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朱林生先生在未来6个月内有可能进一步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继续关注朱林生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6-006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15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新技术”)于2015年10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贤士一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博微新技术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成立日为2015年10月23日,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16年1月25日,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85%。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

 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到账,公司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获得理财投资收益495,753.42元。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6-007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2日,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包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7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若预计投资额度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公司将重新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批。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中涉及的风险投资品种。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拟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证券部和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23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9)。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新技术”)于2016年2月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东湖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 结构性存款

 2、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3、产品币种:人民币

 4、本金保证:保本浮动收益型

 5、起始日:2016年2月3日

 6、到期日:2016年8月3日

 7、预期年化收益率:3.0%*n1/N +1.3%*n2/N;其中,n1=参考汇率位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2=参考汇率位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东京工作日天数;N=观察期内东京工作日天数。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不存在关联关系。

 10、本次使用5,000万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5%。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产品本金及收益风险:本产品有投资风险,投资者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本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与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的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国际市场欧元兑美元汇率在到期时刻的表现挂钩。投资者收益取决于欧元兑美元汇率在到期时刻的表现。中国建设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行情对到期时刻的欧元兑美元汇率进行观测,严格按照合同明确承诺的约定收益条件支付投资者产品收益。

 2、市场风险:投资者的收益与挂钩指标在观察期内的表现挂钩,若观察期内挂钩指标波动幅度较大,以致曾达到或曾突破预设区间上限或下限,则投资者仅能获得较低一档的收益率。

 3、利率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内,如果市场利率大幅上升,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获得的收益率将有可能低于实际市场利率。

 4、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风险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审计部应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周转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适时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5年3月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使用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兴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该产品尚未到期。

 2、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贤士一路支行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博微新技术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该产品已经到期,获得理财投资收益495,753.42元。。

 3、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签订《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自有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该产品尚未到期。

 4、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该产品尚未到期。

 5、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该产品尚未到期。

 6、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挂钩利率)产品合约》,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3)。该产品尚未到期。

 7、公司于2015年12月1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乙方”)签订《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自有资金2,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该产品尚未到期。

 8、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博微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新技术”)于2015年12月3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北大道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使用自有资金4,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2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101)。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32,000万元(含本次5,000万元),已使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额度23,000万元,使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额度9,000万元(含本次5,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授权投资理财产品的金额范围和投资期限。

 五、备查文件

 1、《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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