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2月2日-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2日下午3:00至2016年2月3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长乐市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选举公司董事林汝捷先生(身份号码:350103196506XXXXXX)主持本次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9日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318,744,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1241%。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318,726,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121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8,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1%。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9,606,700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1.601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议案》
1. 本次交易的方式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 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标的资产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拟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定价依据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拟购买标的资产的发行数量及现金对价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锁定期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 拟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27,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17,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3%;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589,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0%;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0%;弃权0股。
(9) 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归属及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 业绩承诺及补偿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 奖励对价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 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 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 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本次配套融资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与钟剑之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0股;弃权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0股;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0股;弃权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0股;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2%。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借壳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公司采取的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七)审议并通过《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44,7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606,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业绩补偿涉及的股份回购与注销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18,727,1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0股;弃权17,6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5%。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9,58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68%;反对0股;弃权1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2%。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王维律师、徐丙坚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