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57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立即会同各中介机构积极就相关问题进行核查, 准备回复工作。鉴于春节假期导致二月份工作日较少,并且《反馈意见》所涉及的事项需要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相关核查工作、材料补充工作等事项需要一定的时间,为切实稳妥地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我公司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协商,于2016年2月2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申请。公司将于2016年2月29日前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