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2月2日上午在公司七楼小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形式送达了本次会议的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跃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变更,同意公司变更住所至新的总部办公地址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住所变更

 变更前: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路龙津花园东塔五楼;

 变更后: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

 二、根据住所的变更,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16年度与关联人龙岩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交建集团”)发生的销售商品、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3,000万元。

 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王跃荣先生为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交发集团”)董事,董事陈海宁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龙岩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下称“交通国投”)董事,交通国投与交建集团同受交发集团控制,董事长王跃荣先生,董事陈海宁女士系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关联股东交通国投、王跃荣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交建集团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交建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558.68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龙岩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西安南路119号19幢

 3.法定代表人:张洪春

 4.注册资本:18,900万元

 5.税务登记证号码:350802779641388

 6.主营业务: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7.唯一出资方:龙岩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8.交建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交建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交发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交建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与其日常交易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在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前,公司均对关联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查,确保其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交建集团财务状况稳定、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存在长期占用资金并造成坏账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对于2016年度预计范围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6年度与交建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商业交易行为,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关联交易的定价参照同类商品、服务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议案之前,已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并就该等事项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就我们关注的问题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进行深入的探讨,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2016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是一种完全的市场行为,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做出的决议,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龙洲股份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龙洲股份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关联股东交通国投和关联董事王跃荣先生应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交易双方将在交易实际发生时签署具体协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龙洲股份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根据2016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对公司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了预测分析,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6年2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16年度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为便于各控股子公司获得银行融资或合作方授信,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500.00万元(具体见表1)的范围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办理具体手续;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担保总额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实施时,根据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合作方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此次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500.00万元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因加上本次审批对外担保金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且其中九家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见表2),故本次《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表1:预计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

 表2: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

 ■

 

 表3: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注1:由于天津市龙洲天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尚处于项目建设期,未产生营业收入。

 三、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认为,各控股子公司正处于经营快速发展的时期, 资金需求量较大,由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或合作方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确保各控股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周转需求,有助于抓住经营过程中的良好商业机会,提高各控股子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被担保方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孙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公司持有各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详见表3;在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要求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照公平、对等原则,依据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或反担保。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后,我们认为:

 (一)公司于201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出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并且主要是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目前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公司能够实际掌握被担保对象的生产经营及资金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为降低风险,公司将要求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具有可执行性的相应担保或反担保。

 (二)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情形,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一)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3,995.00万元,已审批担保总余额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1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48,995.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5,0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40%。无逾期担保。

 (二)本次提请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94,50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50%。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15:00至2016年 2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6年2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六)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其中,议案1和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2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68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股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输入投票代码“362682”。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对照下列表格,如1.00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100元代表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如下表所示: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注意事项

 (1)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星期四)15:00至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15:00期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入“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式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他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如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点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四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注:注:该表决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