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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04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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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16-011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1月19日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2月2日至2016年2月3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6年2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777号1号楼4楼报告厅召开;2016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6年2月2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徐志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33,541,2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2460%,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1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1,211,9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6418%。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3,911,9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869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9,629,3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377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445,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8%;反对9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1,115,9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74%;反对9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5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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