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事项声明与提示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人”或“利尔化学”)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利尔化学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6年1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本公司2014年10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形成决议,经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涉及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防[2015]31号)核准,并经2015年4月9日召开的2015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本次配股发行已于2015年12月3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45号文核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本次配股获配的共计59,742,482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6年2月5日上市,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59,719,442股。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股票代码:002258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获配股份上市时间:2016年2月5日
本次配股价格:9.87元/股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202,444,033股
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59,742,482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59,719,442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增加23,040股
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262,186,515股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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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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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1、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集团”)。
久远集团成立于1998年6月29日,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出资人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中物院”)。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注册地址为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高新区),法定代表人高文,经营范围为“经营公司法人资本和所投资企业的法人资本;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经济担保、咨询和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久远集团作为中物院军转民事业的重要发展平台,主要投资经营核技术应用、精细化工、超硬材料、IT产业、环保产业、光机电一体化、技术转移、通讯等专业领域,具有自营进出口贸易权,是一个多层次、跨地区、跨行业的投资经营型科技集团公司。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久远集团母公司口径总资产为82,785.92万元,净资产为74,482.25万元,2014年净利润为2,345.29万元。
截至目前,久远集团所持有的利尔化学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另外,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久远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规定比例冻结了3,750,636股,被冻结股份已于2011年7月解除限售,目前仍处于冻结状态。
2、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物院。
中物院创建于1958年,是国家计划单列的我国唯一的核武器研究生产单位,是以发展国防尖端科学技术为主的集理论、实验、设计、生产的综合性研究院。中物院主体位于四川省绵阳市科学城,在北京、上海、成都、深圳等地设有科研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
中物院设有科研机构、技术保障等单位,主要从事冲击波与爆轰物理、核物理、等离子体与激光技术、工程与材料科学、电子学与光电子学、化学与化工、计算机与计算数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及应用,是专业门类齐全、先进设备与技术保障能力相配套的大型科研生产基地。
(四)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16年1月15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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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截至2016年1月25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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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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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配股股票发行情况
发行数量:实际发行59,742,482股,其中本次配股上市可流通股数为59,719,442股
发行价格:9.87元/股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15日(R日),配股缴款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R+1日)至2016年1月22日(R+5日)
募集资金总额情况: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9,658,297.34元
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4,050,269.28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中介机构以及其他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0.2352元
募集资金净额:575,608,028.06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7.0478元/股(按照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0.3525元/股(在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础上按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16年1月26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出具了新增股本实收情况的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16]0104号),经会计师审验,截至2016年1月26日,实际配售股份59,742,482股,每股配售价格为9.87元,募集资金总额589,658,297.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4,050,269.2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75,608,028.06元。其中计入股本59,742,482.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15,865,546.06元。
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承诺履行情况:公司前三大股东股东四川久远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通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均履行了其全额认购可配股份的承诺,前三大股东合计全额认购了37,732,737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60,733,209股的62.1287%。
五、财务会计资料
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8日披露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2016年1月26日披露了2015年全年业绩快报,请投资者查阅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六、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 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保荐代表人:张宁、吴同欣
项目协办人:刘轲
项目组成员:刘轲、鲁佳斐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0层
电 话:021-38676666
传 真:021-38676888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配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为此,国泰君安同意保荐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同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