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3亿元(含4.3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1。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坝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乾元2016年025期保本型法人理财”产品;于2016年1月28日购买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外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金雪球’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D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一)建行北京分行“乾元”2016年第025期保本型法人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1)投资金额:2亿元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3.00%
5)产品成立日:2016年1月26日
6)产品期限:91天
7)产品到期日:2016年4月26日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兴业银行“金雪球”2016年第1期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式人民币理财产品D款
1)投资金额:5000万元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流动性:封闭式(产品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4)起息日:2016年1月28日
5)到期日:2016年3月3日
6)期限:35天
7)客户年化参考净收益率:3.1%
8)银行年化管理费率:销售管理费率0.2%,托管费率0.01%;销售管理费与产品托管费根据理财本金,按日计算,在产品到期兑付时一次性收取。
9)收益支付频率:到期时或提前终止时一次性支付
10)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兴业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的为低风险的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内,公司财务部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41,525万元。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