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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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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医疗 编号:2016-010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收购资产名称: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信息”)27.69%股权

 协议金额:2,95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购上海新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融”)持有的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信息”)27.69%股权,收购价格为2,950万元,相关股权收购协议已于2016年1月28日签署完毕。

 (二)公司之前持有融达信息51.08%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合计持有融达信息78.77%股权。

 (三)本次交易已经2016年1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企业名称:上海新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977号1幢B座130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34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婧

 主营业务: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等。

 实际控制人:孙婧 女,中国籍,上海新融总经理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平山道7门403号

 上海新融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该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上海新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7.69%股权,该部分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及、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防止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光华路2118号第4幢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388号新业1号楼211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彬

 主营业务:医疗卫生行业计算机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及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

 此次交易前融达信息的股权结构如下:

 ■

 财务审计情况:

 融达信息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150040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该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公司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说明

 融达信息是国内最早从事基层区域卫生信息化的公司之一,广泛采用云计算技术,拥有包括基层区域卫生信息化,基层数字医院及区域药品电子监管三大产品和解决方案。公司早期以云端saas模式的基层卫生软件服务(Hisonline)为主,中期主要提供基层数字医院、公共卫生系统、农合系统、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等软件为主,近两年以提供区域卫生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为主。

 近三年来,融达信息在区域卫生信息化市场有较大发展,已经完成了若干示范性项目建设,包括:湖南全省农村卫生信息系统开发及服务;山东山亭区卫生局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山东岚山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平台;山东青岛市社区卫生机构HIS系统和镇卫生院HIS系统;湖南蓝山县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项目;大丰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嘉定区卫生系统区域绩效管理信息平台;炎陵健康一卡通软件项目等,在行业内拥有良好口碑。

 目前医疗卫生信息化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融达信息的核心产品研发已经完成,项目建设经验不断丰富,已经在基层区域卫生信息化方面拥有领先优势,借助外部市场发展机遇,融达信息有望快速发展壮大,实现经营收入及利润的较大提升。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具有从事证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而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截至2015年9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评估对象: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根据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总资产账面值 4,422.10万元,负债账面值 552.98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3,869.12万元。

 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

 评估目的:股权转让。

 价值类型:公允价值。

 评估方法:收益法。

 评估结论:经评估,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13,6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叁仟陆佰万元。

 四、合同主要条款

 转让方:上海新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标的

 1 转让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7.69%股权(即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中的人民币11630767.00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7.69%)(以下简称“标的股权”)一次性转让给受让方,且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2 上述附属于标的股权的其他权利及其对应的相关权利、权益、义务、责任及风险随标的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股权转让的价款

 1 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以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6)第004-1号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目标公司标的股权作价金额为人民币2950万元(大写:贰仟玖佰伍拾万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价款”)。

 2 双方确认,股权转让总价款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交割完成日”是指双方办理完毕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下同)止的期间内目标公司产生的损益由乙方享有和承担,股权转让总价款不再调整。

 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受让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将股权转让总价款分期支付给甲方,具体如下:

 1) 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总价款的20%,即人民币590万元,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2) 受让方应自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闵行分局向目标公司出具书面的《工商变更登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1180万元,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3) 受让方应于交割完成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股权转让总价款的40%,即人民币1180万元,支付到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4) 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支付的款项之当日,转让方应向受让方开具收款票据。否则,受让方有权迟延转账。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方)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作出任何虚假的声明、保证及承诺,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守约方)支付相当于【本次股权转让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遭受的所有损失、损害及承担的责任、合理的费用(含律师费)和开支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差额部分予以全额赔偿。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完成或本协议的解除而解除。

 争议解决

 1、因本协议或本协议之履行而可能发生的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友好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项投资将有助于公司经营发展,将给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增长。

 六、公告附件

 1、信资评报字(2016)第004-1号评估报告;

 2、公司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医疗 编号:2016-011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于2016年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950万元收购上海新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融公司”)所持有的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融达信息”)的27.69%的股权。公司之前持有融达信息51.08%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合计持有融达信息78.77%股权。

 详情见同日公告的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2016-010号)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名称:运盛医疗 编号:2016-012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日前接到通知如下: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与被执行人福建中盛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川集团”)、程建芳、钱仁高、吕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泉执字第1503号执行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2条之规定,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5)泉执字第150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轮候冻结被执行人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账户号:B881143075)持有的本公司的53,508,343股(证券代码:600767,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及孳息(指通过公司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占公司总股本的15.69%。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出具了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6司冻016号)。

 截至本公告日,九川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508,343股,通过与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由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在二级市场上持有公司股份1,359,506股,合计持有54,867,8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9%。累计被冻结53,508,343股,占公司总股本15.69%。

 九川集团就此事致函公司,现说明如下:

 “1、上述受冻股份所涉案件,系我司为原我司下属企业福建中盛房地产建设有限公司(“中盛公司”)在开发福建中盛大厦项目过程中,与自然人通过民生银行泉州分行办理的委托贷款提供担保。2014年1月,我司以承债方式将中盛公司整体转让给福建融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融都公司”)。根据我司与融都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其配套协议,融都公司除应承继中盛公司债权债务外,还应适时解除我司对中盛公司上述借款的担保责任。但融都公司在履行了小部分义务后,其他义务均未按约定履行。

 2、2014年,债权人就中盛公司所欠借款提起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民法院查封了中盛公司位于中盛大厦的房屋27间。2015年10月,法院判决中盛公司承担还款责任,我司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因中盛公司未能履行生效判决,债权人在2015年12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我司作为担保人,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始终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已被冻结的中盛公司财产清偿债务。但人民法院依然根据执行申请人的申请对我司持有的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了冻结。在中盛公司价值二至三倍于债务金额的房产可供执行偿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我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采取强制措施,于法于理均有失公平。并且,我司作为债务担保人,系因融都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继续承担担保责任,进而导致当前的不利情况,在法律地位上同样属于受害人。

 为此,我司已经或即将采取以下行动,以维护我司合法权益:

 1、要求融都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承担中盛公司债务并向我司提供反担保措施。

 2、就融都公司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继续向人民法院重申我司要求处置中盛公司受冻结财产以清偿其债务的意见。

 4、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对我司财产的冻结和执行措施。”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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