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07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27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8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张维仰先生委托董事陈曙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陈曙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张维仰先生、陈曙生先生、李永鹏先生及苏启云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将与关联方华瑞东江微营养添加剂(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莱索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及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度交易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2,630万元(不含税)。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16-09)。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提请于2016年3月15日下午14:00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本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11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股权登记日:2016年3月9日。
3.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3月14日 ~ 2016年3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上午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1楼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 出席会议对象
(1) A股股东:截至2016年3月9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 H股股东: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中介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补选黄伟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议案2只选举一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不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A股股东
1. 登记时间:2016年3月10日、11日上午9:00 ~ 11:00,下午14:00 ~ 17:00。
2. 登记时应当提供的材料:
(1)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传真方式登记。
4. 登记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二) H股股东
请参阅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本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672 | 东江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A 输入买入指令;
B 输入证券代码;
C 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对应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单位:元
序号 | 表决事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表示对以下议案一至议案二所有议案统一表决 | 100.00 |
1 | 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补选黄伟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0 |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E 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 计票规则
A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先投票的一项或多项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再对一项或多项议案进行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为准。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D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5) 投票操作举例
A 股权登记日持有“东江环保”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672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B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赞成票,其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672 | 买入 | 1.00元 | 1股 |
C 如果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其申报顺序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672 | 买入 | 1.00元 | 2股 |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下午15:00至2016年3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 股东获得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 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A 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 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C 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 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 投票注意事项
A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 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D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 联系方式:
(1) 联系人:王娜;
(2) 联系电话:0755-86676092;
(3) 传真:0755-86676002;
(4)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
(5) 邮编:51805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2. 回执。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6年3月9日,本人 / 本公司(委托人)持有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股份 股。兹全权委托 先生 / 女士(受托人)代表本人 / 本公司出席东江环保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代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序号 | 普通决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 | 关于补选黄伟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
说明: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4、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16年3月14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2016年3月9日,本人 / 本公司持有 股“东江环保”(002672)股票,拟参加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
联系方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16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0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1月27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2名,监事蔡文生先生委托监事刘安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桅女士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补选黄伟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蔡文生先生于近日向监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蔡文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推选黄伟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选举黄伟明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因本次只选举一名监事,将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监事改选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28日
附件:
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伟明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94年12月至2011年1月历任广东发展银行支行信贷员、支行行长、资产管理部管理二室负责人及支行副行长,2011年1月至2013年任深圳市通海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深圳市皆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5年1月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江汇圆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
黄伟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10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蔡文生先生书面辞职报告,蔡文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股东代表监事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监事会对蔡文生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鉴于蔡文生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蔡文生先生的辞职报告需在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蔡文生先生仍将履行监事职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监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李永鹏先生关于提名黄伟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书面申请,李永鹏先生直接持有东江环保股票36,741,495股,直接持股比例为4.23%,符合《公司章程》对于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1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黄伟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推选黄伟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选举黄伟明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黄伟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2 证券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16-09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16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2016年度将与关联方华瑞东江微营养添加剂(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微营养”)、深圳市莱索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莱索思”)、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威立雅”)、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崇达”)、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崇达”)及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藤环境”)发生向关联方购销产品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2,630万元(不含税)。
2016年1月27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董事张维仰先生、陈曙生先生、李永鹏先生及苏启云先生为关联董事,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本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上限为人民币32,630万元(不含税),达到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张维仰先生、陈曙生先生、李永鹏先生、苏启云先生、曹庭武先生、兰永辉先生及田华臣先生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及金额
|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6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2015年实际发生 |
发生金额
(未经审计)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深圳莱索思 | 1,500 | 761.69 | 1.34% |
深圳崇达 | 1,200 | 937.52 | 1.65% |
江门崇达 | 1,500 | 1,016.72 | 1.79% |
小计 | 4,200 | 2,715.93 | 4.78%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深圳微营养 | 12,000 | 7,768.47 | 9.97% |
深圳莱索思 | 20 | 3.16 | 0.04% |
东江威立雅 | 100 | 18.05 | 0.22% |
小计 | 12,120 | 7,789.68 | 10.23%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东江威立雅 | 8,000 | 4,638.03 | 7.93% |
深圳崇达 | 500 | 457.75 | 2.26% |
江门崇达 | 700 | 480.25 | 2.38% |
小计 | 9,200 | 5,576.03 | 12.57%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东江威立雅 | 5,000 | 1,162.56 | 4.52% |
深圳莱索思 | 200 | 126.77 | 0.22% |
华藤环境 | 1,000 | 0 | 0% |
小计 | 6,200 | 1,289.33 | 4.74% |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 深圳微营养 | 20 | 12.34 | 0.15% |
东江威立雅 | 800 | 680.22 | 8.18% |
华藤环境 | 90 | 51.90 | 0.62% |
小计 | 910 | 744.46 | 8.95% |
合计 | 32,630 | 18,115.43 | - |
(三)2016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
| |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深圳莱索思 | 0 |
深圳崇达 | 82.01 |
江门崇达 | 85.36 |
小计 | 167.37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深圳微营养 | 552.17 |
深圳莱索思 | 0.23 |
东江威立雅 | 1.80 |
小计 | 554.20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东江威立雅 | 189.33 |
深圳崇达 | 38.12 |
江门崇达 | 56.45 |
小计 | 283.9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东江威立雅 | 92.87 |
深圳莱索思 | 15.52 |
华藤环境 | 0 |
小计 | 108.39 |
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租金) | 深圳微营养 | 1.03 |
东江威立雅 | 60.58 |
华藤环境 | 6.91 |
小计 | 68.52 |
合计 | 1182.38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深圳微营养
公司名称:华瑞东江微营养添加剂(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东802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新技术的研发;提供饲料领域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从事饲料、饲料添加剂、化工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批发、进出口。
股东:HERITAGE TECHNOLOGIES ASIA LIMITED(持有其62%股权);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38%股权)。
深圳微营养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1,870,812.28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15,555.7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987,618.65元。
深圳微营养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6,533,842.27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471,429.01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459,047.66元。
2、深圳莱索思
公司名称:深圳市莱索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碧头第三工业区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化工原料的购销(不含易燃、易爆及危险品);锡产品的销售;偏锡酸、锡酸钠、氢氧化锡、碳酸氢钙、磷酸二氢钙的销售;国内贸易。
股东: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持有其51%股权);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深圳莱索思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6,304,414.1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330,562.0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5,029,297.77元。
深圳莱索思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351,665.0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066,526.5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9,962,771.21元。
3、东江威立雅
公司名称:惠州东江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20号小区金宝创业家园C11栋102房(仅限办公)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在惠东县梁化镇石屋寮林场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危险废物焚烧处理、废电池回收处理、剧毒化学品废物处理及综合利用。
股东: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威立雅环境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其50%股权)
东江威立雅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35,013,793.93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6,220,496.58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23,914,489.65元。
东江威立雅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未经审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83,868,080.29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1,844,469.89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5,758,959.54元。
4、深圳崇达
公司名称:深圳崇达多层线路板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桥横岗下工业区新玉路3栋、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5号厂房一楼、四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7,937.5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双面电路板、多层电路板、多层柔性电路板、HDI电路板、多层刚柔结合型电路板的生产(限新桥横岗下工业区新玉路3栋)与销售;线路板钻孔加工(限新桥横岗下工业区第一排5号厂房一楼、四楼);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东:深圳市崇达电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达电路”)持有其100%股权。
深圳崇达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10,786.1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41,213.6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551.7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5,047.39万元。
深圳崇达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117,686.62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7,214.7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907.3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5,556.28万元。
5、江门崇达
公司名称:江门崇达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门市高新区连海路363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双面线路板、多层线路板、柔性线路板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股东:崇达电路持有其100%股权。
江门崇达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69,392.46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61,437.0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464.5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1,160.27万元。
江门崇达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未经审计总资产为人民币81,746.9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4,405.3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527.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9,424.94万元。
6、华藤环境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藤环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5楼502-505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股东: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股权);李子庚、唐国华、杨巍、刘绍柏、常世勇、刘国真、李永军、陈志平分别持有华藤环境25%、10%、10%、10%、10%、10%、10%及5%股权。
华藤环境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475.41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3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475.63万元。
华藤环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85.77万元,营业收入为人民币54.72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89.87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85.77万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深圳微营养系本公司持有其38%股权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张维仰先生、副总裁兰永辉先生在深圳微营养担任董事职务,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条的规定情形,深圳微营养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2、深圳莱索思系本公司持有其49%股权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董事李永鹏先生、陈曙生先生及副总裁曹庭武先生在深圳莱索思担任董事职务,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条的规定情形,深圳莱索思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东江威立雅未与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为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的董事张维仰先生、陈曙生先生及李永鹏先生在东江威立雅担任董事职务,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条的规定情形,东江威立雅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本公司的独立董事苏启云先生亦在崇达电路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且深圳崇达系崇达电路全资子公司,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五)条的规定情形,深圳崇达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5、本公司的独立董事苏启云先生亦在崇达电路担任独立董事职务,且江门崇达系崇达电路全资子公司,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五)条的规定情形,江门崇达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6、华藤环境系本公司持有其10%股权的参股子公司,本公司财务总监田华臣先生在华藤环境担任董事职务,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三)条的规定情形,华藤环境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目前对本公司的款项均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不能履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参考现行市价或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比率,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合同并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主要为产品购销及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扩大本公司产品销售的同时减少本公司相关销售费用,有助于缩减本公司采购环节,有效促进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结合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的日常经营业务,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曲久辉先生及黄显荣先生对本次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业务需求。关联交易预计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货款不能收回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张维仰先生、陈曙生先生、李永鹏先生及苏启云先生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