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6-00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15—063)。

 2、会议时间: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 下午2:00

 3、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

 4、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785,016,018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91.11%。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617,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3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

 四、本次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上海泰豪智能节能技术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山西锦泰节能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修订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785,028,31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7)%,(4,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5)%,(601,20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367)%。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12,3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69)%,(4,4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5)%,(601,2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367)%。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为:( 1,785,633,918)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其中,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617,90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46)%,(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黄昌华、韦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