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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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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七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16-01号),本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发展且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投资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券商资产管理产品、信托产品等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得进行二级市场短期股票投资。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宜。

 2016年1月19日,本公司与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内江分行签订《“金色攀枝花”系列“机构专属理财”产品协议书》,本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认购攀枝花市商业银行金色攀枝花系列“机构专属理财”第1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产品名称:金色攀枝花系列“机构专属理财”第10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JGRA20160102)

 2、理财产品发行人和管理人:攀枝花市商业银行

 3、理财资产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5、产品期限:63天(2016年1月20日—2016年3月23日)

 6、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0%(扣除相关费用,未扣税)

 7、托管费率(年):0.02%

 8、销售手续费率(年):0.15%

 9、认购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10、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1、委托理财资金用途:100%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评级为AA及以上的债券类资产以及包含上述资产的资产管理计划等固定收益类产品

 12、本金及收益资金到账日:理财计划到期日后二个国家法定工作日内

 (二)合同主体情况说明

 1、本公司已对发行人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2、本公司与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本公司证券事务部会同财务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短期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本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本公司财务部需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本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半年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及发展且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过充分的预估和测算,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四、累计投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总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含本次)。

 五、备查文件

 1、与攀枝花市商业银行签订的《“金色攀枝花”系列“机构专属理财”产品协议书》;

 2、理财业务处理单。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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