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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6-006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16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以传真形式召开,发出表决票3张,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关于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自公司2015年12月15日披露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至今,由于受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影响,继续推进和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已分别就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上述议案详情参见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公司董事马建成、刘昌贵和丁光平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该等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6-007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要

 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2015年12月30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4,590万股,授予价格为5.97元/股,其中首次拟向14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4,190万股;预留股票400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倡导公司与管理层及骨干员工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尚未实施授予。

 二、关于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的情况说明

 自公司2015年12月15日披露了《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至今,由于受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影响,继续推进和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故经激励对象同意,2016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理由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过董事会审议批准程序,公司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后即失去法律效力,应终止执行。

 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承诺自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变动除外)。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内部激励体系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的积极性。未来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同行业成功经验和自身实际情况,继续研究、推行其他有效的激励方式,以促进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关于终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实施授予,董事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充分落实激励目的,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由于受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影响,继续推进和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很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由于受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影响,继续推进和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很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虽已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公司尚未实施授予,董事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六、律师法律意见的结论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终止实施的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经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和《中小板备忘录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4、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6-008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1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1月20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传真形式召开,发出表决票3张,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推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充分落实激励目的,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由于受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影响,继续推进和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很难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表决通过,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 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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