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9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3日(星期三)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0,050,0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6.8043%。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3,16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065%。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880,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78%。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16,880,6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78%。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50,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880,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关于转让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所有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50,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880,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关于签署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50,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880,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关于对外投资重庆忠县生物质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50,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880,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5、审议《关于对外投资山东省嘉祥县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50,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880,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6、审议《关于对外投资山东省郯城县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50,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880,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7、审议《关于201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50,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880,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50,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880,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9、审议《关于开展2016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0,050,02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16,880,6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经营管理的需要,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决定延长子公司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活力公司”)的经营期限。活力公司已于近日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相关变更登记,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经营期限:1995年04月10日至2016年06月06日
变更后:
经营期限:1995年04月10日至2046年06月06日
除以上变更外,其他主要工商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