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5日以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授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万元内(含)敞口,期限12个月,同意子公司塑料光纤限公司以自有土地及房产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此外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及其夫人候燕女士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刘中一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城支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2000万元内(短期信用可调剂使用)、期限12个月,同意公司以自有的位于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的土地、厂房为其提供抵押担保。此外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中一先生及其夫人候燕女士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刘中一先生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四川汇源塑料光纤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川汇源光通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汇源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