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8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江先生关于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因个人融资需求,李志江于2016年1月18日将其所持公司120万股(占其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2.60%,占公司总股本的0.50%)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并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李志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6,1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6,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0%;罗小艳(李志江之配偶)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7,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4%;李驰(李志江与罗小艳之女)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4,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3%;三人累计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92,1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7%,其中累计被质押67,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