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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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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6-001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14日在北京兰州宾馆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董事卢东亮因工作安排原因不能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长蒋英刚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孙响林和文献军因工作安排原因不能出席现场会议,均委托独立董事刘立斌代为出席。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蒋英刚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的通知》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由9人组成,其中6人由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产生,3人由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提名,董事会提议周传良、赵院生、李勇、樊辉、宋支边、杨保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已出具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当选董事后按照相关法规勤勉履行职责。

 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的通知》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非独立董事逐一进行投票选举。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意见》。

 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履职前,原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候选人简历附后。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的通知》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由9人组成,其中6人由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产生,3人由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提名,董事会提议刘立斌、王存生、江榕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认为,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和《公司董事会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的通知》相关要求,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独立董事逐一进行投票选举。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交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备案审核,经备案审核无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可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予以公示,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查阅。

 候选人简历附后。

 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履职前,原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公司热电厂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议案

 本公司为了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出贡献,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计划对热电厂两台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该项目静态总投资9596万元,全部由公司自筹。

 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热电厂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四)提议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董事会提议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6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在本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

 大会将采用现场加网络投票方式对上述第一和第二项议案进行审议。

 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选举。

 大会通知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传良,男,1965年10月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万方”或“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周传良1988年7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并于同年在焦作市铝厂参加工作;1995年至1996年任焦作万方铝电建设指挥部铝项目处副处长职务;1996年至1998年历任焦作万方技术部副部长、部长职务;1998年至1999年任焦作万方炉修分厂厂长职务;1999年12月至2008年5月任焦作万方副总经理职务;2006年12月起至今任焦作万方董事职务;2008年5月起至今兼任焦作万方总经理职务。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周传良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周传良持有本公司股票1,800,000股(系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目前尚未解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周传良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宋支边,男,1960年1月生,研究生学历,统计师,现任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职务。1978年5月在焦作市棉纺厂参加工作;1981年10月调至焦作市铝厂工作,历任焦作市铝厂动力车间统计员、人事处干事、人事处副处长职务;期间于1989年9月至1992 年7月在河南省委党校学习经济管理专业(大专);1998年6月至2001年7月任万方集团办公室主任、机关书记职务;2001年7月至2005年12月任万方集团副总经理(兼办公室主任)职务;2001年8月至2010年5月兼任焦作市万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于2001年9月至2003年6月在河南大学学习区域经济专业(在职研究生);2010 年5月起至今任万方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职务。2010年8月至今兼任焦作万方董事职务。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宋支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宋支边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宋支边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赵院生,男,1963 年 9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焦作万方副总经理。1983年毕业于焦作市技工学校并于同年在焦作铝厂参加工作; 1983年至 1991 年任焦作铝厂机修车间钳工、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期间于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焦作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学习;1991年至1996年,任焦作万方生产部调度员、副部长;1996年至2000年任焦作万方铝箔分厂厂长、工程师; 2000年至2005 年任焦作万方280KA 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挥长助理;期间于2000年至2002年在河南理工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班学习;2005 年7 月起至今任焦作万方副总经理。期间于2012年至2014年在西安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赵院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赵院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641,060股(其中1,620,000股系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目前尚未解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赵院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李 勇,男,1961 年11 月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焦作万方副总经理。1988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研究生院金属压力加工专业;1982 年7 月至1985 年8 月任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技术员;1985 年9 月至1988 年7 月在东北工学院研究生院学习;1988 年8 月至1992 年6 月任河南省铝业公司工程师;1992 年6 月至1993 年6 月任中美合资华夏铝加工有限公司生产副总经理;1993 年6 月至2001 年6 月历任河南省铝业公司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1 年6 月至2005 年7 月任焦作万方郑州分公司总经理、书记;2005 年7 月至2007 年4 月任焦作万方总经理助理;2007 年4 月起至今任焦作万方副总经理。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李勇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勇持有本公司股票1,620,000股(系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目前尚未解锁),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李勇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樊辉,男,1977年3月生,双学士学位。1999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获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察专业及英语专业双学士学卫;1999年至2003年历任中国海洋石油东海研究所勘探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4年至2008年在Bright Oceans Petroleum任中石油国际合作项目综合项目主管;2009年至2012年任亚太石油有限公司高级地质师;2013年10月至12月任香港中科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油气项目总监;2014年1月至今任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樊辉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樊辉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樊辉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杨保全,男,1962年12月生,大专学历,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师,现任万方集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毕业于焦作大学中文秘书专业;1981年5月至1984年9月在焦作市铝厂工会工作;1984年9月至1988年10月任焦作市铝厂团委任干事;1988年10月至1998年8月任万方集团工会任干事;1998年8月至2007年10月历任万方集团工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7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万方集团党群部副部长;2012年12月至今任万方集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杨保全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杨保全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杨保全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立斌,男,1966年11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务。1990年毕业于东北大学有色冶金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90年7月至2000年7月任河南省冶金建材工业厅科技处主任科员职务; 1999年至2002年在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8月至2007年7月任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公司副总经理职务;2007年7月至2010年7月任河南有色金属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2010年7月至今任河南省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务,兼任河南省有色金属学会常务副理事长职务;2012年6月至今兼任焦作万方独立董事。2013年1月至2015年5月兼任三门峡天元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0年以来,一直从事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的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多次参加国家有关部委的重大专业课题研究,是国家发改委《中国铝工业问题研究》等课题组成员,是河南省有色金属工业“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研究报告的主要执笔人之一。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刘立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立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其他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刘立斌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存生,男,1963年3月生,中南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毕业,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高级会计师。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毕业于郑州煤炭工业学校财会专业;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毕业于河南广播电视大学企业管理专业;1992年9月至1995年7月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1984年7月至1995年11月在河南省地震局计划财务处从事财务会计工作,历任出纳、会计、财务科长;1995年11月至2005年1月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主任会计师,主要从事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2005年1月至2008年3月在河南万隆兴业会计师事务所任主任会计师,主要从事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2008年至今任河南豫正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从事财务审计及资产评估工作;2000年、2002年被河南省注协聘请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后续教育教师对河南省注册资产评估师授课;2009年被河南省国资委和河南省财政厅聘为资产评估项目评审专家;2011年被聘为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存生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存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其他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王存生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江榕,男,1958年2月生,硕士学位。1976年至1979年在新疆36155部队服兵役;1983年7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工程光学系激光技术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3年至1985年在石家庄军械技术学院任教员;1985年至1992年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司任副处长;1992年至1995年在对外经济贸易部欧洲贸易中心任经理;1995年至2015年在北京月坛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0年1月至2015年8月兼任北京翼翔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0年至2015年8月兼任北京盛利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毕业于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5年8月兼任北京柘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4月至2015年8月兼任陕西商会副会长;2014年至今任北京翼远恒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任光合文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江榕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江榕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其他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江榕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6-00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大会召集人: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全票同意,决定召开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2月1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2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下午15:00 至2016年2月1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1.选举周传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2.选举宋支边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3.选举赵院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4.选举李 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5.选举樊 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6.选举杨保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数为6人。因此,该议案投票选举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把所有的表决股数投给上述6位候选人中的1人或多人,但最多不能超过6人。合计投票数不能超过其拥有的总表决票数。

 (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1.选举刘立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2.选举王存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3.选举江 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因此,该议案投票选举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把所有的表决股数投给上述3位候选人中的1人或多人,但最多不能超过3人。合计投票数不能超过其拥有的总表决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1.选举郭中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2.选举沈玉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为2人。因此,该议案投票选举时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总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把所有的表决股数投给上述2位候选人中的1人或多人,但最多不能超过2人。合计投票数不能超过其拥有的总表决票数。

 上述三项议案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投票选举分别进行。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监事会六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出席通知

 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传真方式送达通知。通过邮寄方式的通知以本公司收到日期为准。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三)登记时间:2016年1月26日-1月29日。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本公司办公楼二楼综合办(证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三个交易日内再次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佳佳

 联系电话:0391-2535888 传真:0391-2535597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待王镇焦新路南侧 邮编:454005

 电子邮箱:mdy668@126.com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相关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12

 (二)投票简称:万方投票

 (三)投票时间:2016年2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四)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五)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六)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万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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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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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一)投资者通过服务密码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资者服务专区”和“密码服务”栏目,即可查阅“服务密码申请指南说明”。股东可按照《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领指南》办理服务密码。

 (二)投资者通过数字证书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是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向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申请数字证书的费用由投资者承担。

 附件2: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大会上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酌情决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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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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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盖章):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6-003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六届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公司监事会六届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月14日在北京兰州宾馆召开。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共计3人全部出席会议。

 (四)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中强先生主持。

 (五)会议召开的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对《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案》进行了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和《公司监事会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的通知》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由3人组成,其中2人由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选举产生,1人由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生。

 经公司股东提名,监事会同意郭中强、沈玉杰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认为,上述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和《公司监事会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的通知》相关要求,监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一进行投票选举。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履职前,原监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议案表决情况:

 有权表决票数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14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中强,男,1964年6月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现任焦作市万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董事、副总经理。1985年6月毕业于焦作矿业学院(现河南理工大学)采矿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1985年6月至1996年6月留校担任河南理工大学教师;1996年7月至1999年11月先后在焦作物资集团公司、焦作煤炭总公司、焦作市投资集团公司任职;1999年12月起担任万方集团董事、副总经理。2000年6月至2001年4月任焦作万方副总经理;2001年5月至2004年5月兼任金冠嘉华电力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6年8月兼任万方铝加工项目指挥长。2004年6月至2006年6月在上海财经大学在职学习工商管理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13年11月至今担任焦作万方监事会主席。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郭中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郭中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郭中强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沈玉杰,男,1975年10月生,本科,现任河南星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1995年毕业于河南省司法学校;1995年9月至1999年12月在焦作万方从事电解工作;2000年1月至2005年12月在焦作万方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2006年1月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2013年1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未在其他公司兼任任何职务。

 本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沈玉杰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沈玉杰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监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沈玉杰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 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6-004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热电厂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六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热电厂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议案》,该项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和目的

 本公司为了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出贡献,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计划对热电厂两台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以达到《火电厂大气染污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气机组排放标准。

 二、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

 项目静态总投资9596万元,全部由公司自筹。

 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次改造项目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脱硝改造、脱硫改造和除尘改造。项目改造后,机组排放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不高于5、35、50毫克/立方米。

 四、施工总工期安排

 本次改造项目计划总工期约5个月,预计停机时间约50天。

 五、风险分析

 本次项目改造技术成熟,风险较小。

 六、经济效益分析

 本次改造项目实施后,热电厂两台机组排放可以达到《火电厂大气染污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燃气机组排放标准。本工程改造新增运行成本0.00532元/kwh。

 七、目前完成主要工作

 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

 八、项目实施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项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经股东大会和其他相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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