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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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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5 证券简称:罗牛山 公告编号:2016-001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口市农业局对公司关停猪场给予
停产损失补偿及恢复建设专项扶持的批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口市农业局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相关批复意见于2016年1月13日向我司下达了《关于对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关停猪场给予停产损失补偿及恢复建设专项扶持的批复》(海农【2016】12号),同意对我公司下属子公司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期间,为响应省政府“转方式、调结构”及环保综合整治要求关闭的演丰东河及海口其他区域的12家养殖场,给予停产损失补偿及恢复建设专项扶持,两项合计16,160.88万元。

 一、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具体内容

 1、给予停产损失补偿资金合计11,160.88万元,其中:

 (1)以经审核的公司上述关停猪场在2011-2013年期间的平均年经营净利润为依据,给予公司2013年11月-2017年10月期间因关闭停产而不能继续从事原有生猪饲养的停产损失10,770.85万元。

 (2)全额补偿为依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关停时间要求紧急处理生猪导致的生物资产损失335.19万元。

 (3)全额补偿因猪场关停变卖处置部分小型设备的损失54.85万元。

 2、由于省、市畜禽养殖战略发生调整,导致生猪养殖规模和产能控制,海口地区难以找到猪场建设用地和办理环评等手续,给予公司恢复建设专项扶持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桂林洋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建设。

 (二)拨付安排

 上述补偿及扶持资金海口市政府均以现金补偿方式拨付给公司。具体拨付安排为:

 1、停产损失补偿11,160.88万元,2016年和2017年每年分别拨付5,580.44万元。

 2、恢复建设专项扶持资金5,000万元,2016年和2017年每年分别拨付2,500万元。

 同时要求公司应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接受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公司应根据上述文件确定的期限及补偿金额,在2015年度财务报告中分摊确认2013年11月至2015年12月停产损失补偿5,834.21万元、生物资产处置损失补偿335.19万元、部分小型设备的处置损失54.85万元,同时确认应收海口市农业局6,224.25万元,剩余停产损失补偿4,936.64万元,应在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平均分摊确认收入,恢复建设专项扶持资金5,000万元应于收到时确认递延收益。

 上述补偿资金农业局尚未拨付至公司,预计上述停产损失补偿资金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的影响额约为6,224.25万元,对2016年度利润影响额为2,692.71万元,对2017年度利润影响额为2,243.92万元(未考虑所得税影响),恢复建设专项扶持资金5,000万元对未来年度利润的影响要视新建资产的具体购建时间及未来可使用年限确定。

 以上补偿款的业绩影响为公司测算数据,最终须以会计师审计意见为准。

 三、风险提示

 (一)因上述补偿资金受益期限较长,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如本公告中涉及的会计处理出现重大变化,本公司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虽然海口市农业局在文件中说明以现金支付本公司关停猪场停产损失补偿及恢复建设专项扶持,但因资金拨付时间间隔较长,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及时支付风险,如有迹象表明补偿款回收存在风险,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

 1、上述猪场关停给予的搬迁损失补偿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海口市农业局对公司关停猪场给予搬迁损失补偿的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号)和2015年8月2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搬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号)。

 2、因本次补偿及恢复建设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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