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14日,公司接到公司董事长陆申的通知,陆申先生于2016年1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了本公司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陆申先生已于2016年1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51,200股。
本次增持前,陆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陆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5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7%。
二.本次增持目的、资金来源及承诺
公司董事长陆申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做出本次增持的决定。本次增持旨在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本次增持的资金来源均为陆申先生的自有资金。
陆申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在达到增持数量(约5万股)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高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