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8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003号),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目前,该事项的相关预案正在紧张的分析、论证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林州重机,股票代码:002535)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各方快速推进相关工作,并尽快确定相关事项,预计公司股票将不晚于2016年1月22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