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6-015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证,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16年1月12日、1月13日、1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玉岱先生发函查证,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公告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截至公告日,除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016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6,896,549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为7.25元/股。发行对象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杜玉岱、黄山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何东翰、延万华共5名特定对象,其各自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临2016-006号)等相关公告。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玉岱先生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延万华先生、杨德华女士、周天明先生、宋军先生、周波先生、朱小兵先生)承诺:自2016年1月14日起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6-014号)。

 (四)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于2016年1月14日分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342,100股和60,000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及董事配偶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6-016号)。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声明: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6-016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配偶增持公司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的通知,其于2016年1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计划及前期增持情况

 1、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拟在未来3个月内(自2015年11月30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超过300万股。

 本次增持前延万华先生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89号)。

 2、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接到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配偶赵冬梅女士的通知,其于2016年1月1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60,000股,并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2016年1月14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超过100万股。

 本次增持前,赵冬梅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持有公司股份21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1%,宋军先生与赵冬梅女士两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357,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0%。

 二、本次增持情况

 ■

 自2015年11月30日至今,延万华先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65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3%。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宋军先生及其配偶赵冬梅女士两人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417,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6%。

 三、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及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延万华先生、赵冬梅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