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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15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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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6-001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1月6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在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姜文正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董事徐杰因公务出差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副董事长左跃在授权范围内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及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了降低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在综合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因素后,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光伏电站募投项目的收益率水平。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调整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2016-002)及《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2、《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时披露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鉴于: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航工业”)及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分别不少于本次发行总量的10%,上航工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天投资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故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议案1、2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姜文正、左跃、何文松、陆本清、徐伟中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详见同时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2016-003)。

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2016 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2016-00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1、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2、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4、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5、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6、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16-002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1月20日,公司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发行预案(修订稿)》”)。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了降低新建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公司未来在光伏电站领域内新的投资面临回报率下降的风险,但调整后的标杆电价政策仍将对新能源产业保持较强的支持力度。

在综合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各项因素后,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发行预案(修订稿)》的内容进行了修订,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光伏电站募投项目的收益率水平,《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稿)》”)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修订调整了光伏电站募投项目的收益率水平,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

(万元)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调整前)(IRR)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调整后)(IRR)项目报批情况
上海延锋5MW分布式项目4,1684,1689.03%8.96%已备案
山东威海5MW分布式项目5,0005,0009.18%8.83%已备案
江苏宜兴6MW分布式项目5,1605,1609.03%8.80%已备案
安徽天长20MW分布式项目15,40015,4009.06%8.70%已备案
云南砚山二期30MW项目25,20025,2009.12%8.01%已备案
云南文山30MW项目25,20025,2009.12%8.01%已备案
云南文山30MW项目25,20025,2009.12%8.01%已备案
安徽金寨100MW项目67,00067,0009.09%8.85%已备案
合计172,328172,328-- 

二、本次修订增加了特别提示的内容,具体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净资产和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项目效益不能立即释放,因此公司发行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可能会出现下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及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情况,详见同时披露的《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稿)》“第六节董事会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收益不确定的风险提示

(1)光伏电站运营风险

公司在开展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的业务中,只有确认光伏电站所产生电力能够并入电网系统后才会开展投资建设,已建成的电站均未发生无法并网的情形。但未来如国家和地方政策、审批情况、用电习惯、技术、经济成本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拟投资建设、运营的光伏电站仍存在一定的并网风险和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太阳能光伏电站并网发电后,预计运营时间较长,在此期间若出现光伏组件能量转化效率非正常衰减、不能及时收到发电收入、弃光限电等情形,则可能对相关项目整体收益带来不利影响。

(2)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及补贴变动风险

各国为推动新能源业务的发展,普遍对新能源行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等支持,新能源领域的光伏行业也不例外。通常情况下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由脱硫煤电价和电价补贴两部分构成。在标杆上网电价之外,部分地区还存在地方性财政补贴。

对于未来投资建设持有的光伏电站,受光伏组件成本下降或转换率提高等因素影响,相关部门可能会调整相关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及补贴标准,不排除公司未来在光伏电站领域内新的投资面临回报率下降的风险。考虑到未来光伏行业仍属于国家政策支持行业,随着光伏电站技术的发展及成本的下降,光伏电站的投资仍能获得较为合理的回报。

(3)项目实施中的其他风险

由于市场发展、宏观经济形势和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出现未能预料的不利情形,将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盈利能力和公司的整体业绩。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后,公司整体经营规模增长幅度较大,如公司的管理水平、人才储备、市场开拓能力不能相应提升,可能会对项目收益产生不利影响。项目投资建设完成后,公司每年固定资产折旧增长幅度较大,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照预期实现经济效益,公司将面临折旧大量增加导致短期利润下降的风险。

三、本次修订增加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回报规划的内容: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本次预案修订增加了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回报规划的内容,详见同时披露的《关于未来三年(2016 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2016-004)。

除上述修订,《发行预案(修订稿)》的其他部分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1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鉴于: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航工业”)及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分别不少于本次发行总量的10%,上航工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航天投资与公司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故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相关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详见同时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6-003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投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

2、本公告中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防范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说明

1、截至2015年12月末,公司总股本为1,250,179,897股。

2、预计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有所者的净利润按照公司《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为16,212-17,310万元,取中间值16,761万元。2016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在此预测基础上按照保持不变和10%的增幅(即18,437万元)进行测算。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6月末完成,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本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后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20.34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发行价格以10.36元/股进行测算,发行数量按照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上限计算,即19,637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最终发行价格由询价结果确定。

5、本次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募集资金投入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本次测算在预测公司发行完成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本次测算在预测公司2016年净利润时,未考虑完成收购上海德尔福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50%股权对未来净利润的影响。

8、本次测算在预测公司2016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未来年度执行利润分配的影响。

9、上述假设条件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201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对2015年、2016年盈利的承诺,该利润的实现取决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16年/2016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1、基本假设
2015年预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6,761.00
2015年预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408,306.84
基本每股收益(元)0.1341
总股本(万股)125,017.99144,654.9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203,400.00

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时间2016年6月末
2、增长假设
情形1:公司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2015年持平
归母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6,761.00
归母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425,067.84628,467.84
基本每股收益(元)0.13410.1243
基本每股净资产(元)3.40014.34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02%3.23%
情形2:公司2016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15年增长10%
归母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8,437.10
归母所有者权益合计(万元)426,743.94630,143.94
基本每股收益(元)0.14750.1367
基本每股净资产(元)3.41354.356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2%3.55%

注:1、2015年12月1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上海德尔福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50%股权的收购事宜,本次预测未考虑该收购在2016年为公司带来的收益;

2、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次非公开发行融资额;

3、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发行前总股本+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2*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

4、本次发行前基本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发行前总股本;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发行前总股本+本次新增发行股份数);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

根据上表测算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所下降,但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及每股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将得到增强。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显现需要一个过程,预期经营业绩难以在短期内释放,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没有大幅提高,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若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募投项目未对股东回报实现增益,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大幅度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为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所采取的措施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具体如下:

(一)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管理本次募集的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约定用途合理规范的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潜在风险。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公司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存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在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的同时,公司将尽可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加快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较为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持续盈利能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尽量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落实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审慎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6-004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

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行业特点、股东回报、盈利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社会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等因素后,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一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的具体回报规划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具有优先性,如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将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上述规划制定因素和原则,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在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

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时,公司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公司将秉持“打造一个可持续发展、有社会责任感、给股东合理回报的一流上市公司”理念,努力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董事会将调整或变更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其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本规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6-005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

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

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相关审核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相应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16-006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不减持公司股票的承诺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2902号)。根据通知要求,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航工业”)及其关联方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投资”)分别于2016 年1月8日和2016年1月7日出具《关于不减持航天机电股票的承诺说明》,承诺如下:

1、自航天机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2015年11月20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不存在减持航天机电股票的行为;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航天机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本公司无减持航天机电股票的计划,本公司不会减持航天机电股票;

3、如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航天机电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编号:2016-007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624%—673%之间。

公司于2015年11月23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摘牌收购了上海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96.03%的股权,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调整上年同期数,调整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4万元(未经审计),预计201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调整后的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382%-415%之间。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9.32万元。

调整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4万元(未经审计)。

(二)每股收益:0.018元。

调整后的每股收益:0.03元(未经审计)。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14年,公司对持有的内蒙古神舟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24,761万元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2015年,公司没有特别计提大额减值准备。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5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需对2015年度预计业绩进行披露。由于时间紧,公司财务部门尚无法提供准确预增比例,故仅披露预增比例区间。

(三)公司董事会和董事长、审计委员会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签署了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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