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富力盈盛广场B栋25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桂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公司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为550,798,600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298,685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6.517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302,724,36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4.961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574,31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1.55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计10人,代表股份57,506,3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4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48,932,0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88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574,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567%。
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事务所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98,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506,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逐项审议)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0,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49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2、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0,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49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0,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49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0,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49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0,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49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6、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0,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49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7、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0,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49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0,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49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9、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0,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7,498,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各子议案经逐项表决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1,298,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57,506,3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8,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8,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8,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8,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8,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8,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十)《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1,298,6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王萌 律师、李洪涛 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