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8日,石家庄市国土资源局发布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结果公告》(石国土资[2016]4号)。石家庄市[2015]054号地块(原棉四厂区)位于育才街北延以东、光华路以南、体育北街以西、和平路以北,土地面积为118808.58平方米,于2016年1月7日公开出让,受让人为河北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交价款为355000万元。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7年第65号)“常山股份公司原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拍卖所得,减除各项税费及应缴部分和基准地价上浮20%补偿部分的剩余,作为土地净收益,90%返还企业用于企业项目建设”的规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按土地预期净收益的90%给予企业政策资金支持,用于搬迁项目建设及弥补搬迁过程的各项损失。依据以上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公司收到的90%净收益返还应分两部分处理,其中用于弥补有关费用性支出、搬迁损失等的部分作为与收益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有关费用性支出、搬迁损失实际发生时,按发生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用于项目建设的部分,应作为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偿,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项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棉四土地搬迁支持资金,该事项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的影响尚未可知,公司将在收到该资金后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