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取消股东大会的相关情况
1.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2016年1月27日
3. 取消的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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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消原因
2015年12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5年12月26日发出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将审议包括《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在内的二十项议案。
2015年12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融资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分析、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形成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并在发行预案中披露相关事项。
因此,公司将就上述《指导意见》中所提及的事项,制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方案,并相应修订《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故取消原定于2016年1月27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所涉及议案的后续处理
公司将在对上述事项涉及的议案进行完善后,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