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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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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1月7日指数熔断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临时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规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就因今日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导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

 二、指数熔断时间

 2016年1月7日9时58分起(具体以证券交易所的公告为准)

 三、基金开放时间调整情况说明

 2016年1月7日9:58至2016年1月7日15:00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定投或转换等业务(含从不受熔断影响的基金转出并转入至受熔断影响的基金的情况)申请(以下简称“当日熔断时点及之后的交易申请”)的具体处理根据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投资者在本公司官网网上交易平台和直销柜台对于当日熔断时点及之后提交的交易申请,将作为下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处理,投资者可于下一个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在本公司官网网上交易平台或直销柜台办理撤单。

 (2)投资者在除本公司官网网上交易平台和直销柜台外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的交易申请,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的交易申请时间进行系统处理。若基金销售机构将当日熔断时点及之后的交易申请于下一开放日提交本基金管理人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按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若基金销售机构将当日熔断时点及之后的交易申请于本日提交本基金管理人的,本基金管理人将按当日确认失败处理,基金销售机构是否于下一个开放日重新提交该些当日失败申请以及相关交易申请能否撤销,以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3)指数熔断当日前已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定期定额申购申请不受指数熔断影响。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办理规则遵循基金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四、风险提示

 (1)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现行业务规则差异,可能导致投资者在熔断当日提交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申请无法正常办理(包括业务申请被确认失败、无法顺延、无法正常办理撤单等),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并与基金销售机构及时取得联系沟通确认,注意投资风险。

 (2)发生指数熔断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无法及时变现,从而使投资者赎回款的划出时间有所延迟,基金管理人还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赎回款。

 (3)如之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相关交易所规则、基金业协会自律准则等对本公告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公告内容,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1)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6-6188

 官方网站:www.xyamc.com

 (2)相关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风险,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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