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6-1)。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有一处错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两个交易日(2016 年1月5日、1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已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更正后: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6 年1月4日、1月5日、1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上述失误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