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定期)会议,并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并能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上述议案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进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2015-017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18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5-039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临2016-001号《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公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16年1月6日办理了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的结构性存款事宜,起息日为2016年1月7日,到期日为2016年4月7日,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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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西藏城市发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