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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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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1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11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民爆器材买卖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董事邵兴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审议通过《关于荆门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民爆器材买卖合同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董事邵兴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以上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

 3、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公司2016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如下:

 (1)贷款授权: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含2,000万元),累计全年流动资金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 万元)的贷款事项(不含归还再贷)。

 (2)贷款计划:建设银行归还再贷5000万元;交通银行归还再贷3000万元及新增融资5000万元信用贷款;中国农业银行归还再贷2000万元及新增融资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用贷款;同时为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可办理票据业务的金融机构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全年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04)。

 三、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拟向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兴民爆公司”)销售民爆器材产品,预计上述金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凯龙”)拟向联兴民爆公司采购民爆器材产品,预计上述金额不超过1亿元。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钟祥凯龙”)拟向湖北晋煤金楚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金楚”)采购合成氨,预计上述金额不超过1.5亿元。

 公司持有联兴民爆公司11.08%股权,董事长邵兴祥兼任该公司副董事长,公司与联兴民爆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荆门凯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荆门凯龙与联兴民爆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持有晋煤金楚4.80%的股权,公司副总经理张亚明先生担任其董事因此钟祥凯龙与联兴民爆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及荆门凯龙与联兴民爆公司2015年度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5年实际发生金额分别为2.37亿元(未经审计)和7317万元(未经审计),未超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3亿元和1亿元范围。

 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民爆器材买卖合同的议案》和《关于荆门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民爆器材买卖合同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以上议案关联董事邵兴祥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均为: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6 年1月1日至2016年12 月31 日预计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联兴民爆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联兴民爆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3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孝庆,住所为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105号;成立日期为2006年7月4日,主营业务为民爆器材的销售和咨询服务,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联兴民爆公司是湖北省内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及相关自然人共61家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其中凯龙股份是省内最大的民爆生产企业,按股权分配的原则凯龙股份及其子公司共持股13.498%(其中凯龙股份持有11.08%),为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及其子公司共持有13.04%的股份,第三大股东持有10.055%的股份。由于联兴民爆公司的股权分布非常分散,各股东间持股比例相差不大,没有一家股东对其形成控制。

 截至2015年11月30日,联兴民爆公司资产总额8062.11万元,负债总额4328.69万元,净资产3733.42万元。2015年1-11月营业收入56401.88万元,净利润273.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 晋煤金楚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616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金桂泽,成立于2009年9月30日,住所为钟祥市双河镇官冲村,主营业务为液氨、甲醇、二氧化碳、磷酸一铵、碳酸氢铵的生产销售,主要股东为晋煤金石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35%股权,钟祥楚欣投资有限公司占36.6%股权,武汉金虹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占23.6股权。截至201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3,923.76万元,净资产11,192.26万元,2015年1-6月净利润-492.26万元。(未经审计)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交易双方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钟祥凯龙于2009年12月与晋煤金楚签订《液氨供货协议》(2011年10月对该协议重新进行了修订),约定在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晋煤金楚应优先满足钟祥凯龙对合成氨的需求。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联兴民爆公司签订总量不超过48000吨的2016年度湖北省内民爆器材销售合同,预计上述合同金额合计不超过3亿元。荆门凯龙拟与联兴民爆公司签订总量不超过13000吨的2016年度湖北省内的民爆器材购买合同,预计上述合同金额不超过1亿元。钟祥凯龙拟向晋煤金楚采购合成氨,预计上述合同金额不超过1.5亿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联兴民爆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是湖北省内民爆器材的安全管理平台,省内生产企业向省内经营企业的销售通过该公司中转,因此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达成购销意向后,需与该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经营企业需与该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将严格按照关联交易有关权限,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在审批额度内与关联方签订协议,若在协议有效期内该等交易的实际发生额超出上述约定之最高限额时,双方应重新预计协议期间该等交易的最高限额,并就超出部分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钟祥凯龙于与晋煤金楚签订《液氨供货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参照市场价格每十天定价一次,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联兴民爆公司作为民爆器材省内的销售代理商及委托供货单位,仅以向经营企业销售的价格与向生产企业的采购价格之间的一定比例价差作为其日常维护安全信息平台、组织协商和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的经费来源。目前的实际操作中,湖北联兴向经营企业销售的价格与向生产企业的采购价格之间的价差为原国拨基准价的3%。湖北联兴向凯龙股份采购的价格与向其他生产企业采购的价格一致。由于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能力和动机,事实上也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因此湖北联兴和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6年拟发生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联兴民爆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是湖北省内民爆器材的安全管理平台,省内生产企业向省内经营企业的销售通过该公司中转,因此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达成购销意向后,需与该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经营企业需与该公司签订采购合同,该公司参照原国拨基准价收取基准价的3%作为其管理和运营经费。上述关联交易,交易各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了交易合同,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7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51,6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及上市初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5,723,514.8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2,828,085.18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12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3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号”《验资报告》审验。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24,622.4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6.25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金额为23,631.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987.79万元,无形资产投资900.00万元,流动资金投入2,853.68万元。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金额为金990.87万元,均为固定资产投资990.87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4,622.42万元人民币,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3,718.87万元。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6)010004号)予以确认。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718.87万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证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凯龙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凯龙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监事会关于对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5日15:00 至2016年1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2016年1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民爆器材买卖合同的议案》;

 议案2:《关于荆门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民爆器材买卖合同的议案》;

 议案3:《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林宏 余平

 会议联系电话:0724-2309252    

 会议联系传真:0724-2309615

 电子信箱:zbb@hbklgroup.cn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8032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3

 2、投票简称:凯龙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以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具体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16年1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1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民爆器材买卖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2、审议通过《关于荆门凯龙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与湖北联兴民爆器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16年民爆器材买卖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以上两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

 3、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

 公司监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见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监事关于对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6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号”文《关于核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551,6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及印刷费、新股发行登记费及上市初费、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5,723,514.8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2,828,085.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或“保荐机构”)于2016年1月7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海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主要内容约定如下:

 一、公司已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相关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账户名称:钟祥凯龙楚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571668958993

 银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金虾路50号

 金额(人民币元):164,280,000.00

 用途:年产6.25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

 2、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账户名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71667737974

 银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金虾路50号

 金额(人民币元):118,911,600.00

 用途:技术中心扩建项目、年产6.25万吨硝酸铵扩能改造项目和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

 3、 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账户名称:湖北凯龙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28899991010003013139

 银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白云大道106号

 金额(人民币元):31,520,000.00

 用途:工程爆破服务建设项目

 4、 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

 账户名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2001668608059002210

 银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象山一路19号

 金额(人民币元):122,840,000.00

 用途:金属材料爆炸复合建设项目

 5、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海慧支行

 账户名称: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70401040009300

 银行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78-6号

 金额(人民币元):100,000,000.00

 用途: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若将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存单方式另行存放,公司承诺在存单到期后及时将本息全额转入监管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和开户银行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长江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蒋庆华、施伟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开户银行按月(每月5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监管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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