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7月10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董监高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20)。
因公司股价已触及增持承诺条件,前期做出增持承诺的公司董监高王洲锁、周新庆、赵天骄、张有强、熊汉城、闫凯于2016年1月5日、1月6日、1月7日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履行了增持承诺(本次增持明细详见附表);公司副总裁程斌已离任,本次未增持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监高于2015年7月10日所做增持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成。并确认,自增持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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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附表:公司董监高本次增持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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