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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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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
定额投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01月0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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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由不应超过1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2)在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应不超过10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定期定额投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本基金将有权拒绝。

 (3)在暂停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期间,投资者提交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恢复办理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2015年11月06日发出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安可转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大额转换转入及大额定期定额投资的公告》限制金额为10万元,此次调整为1000万元。具体事项以此公告发布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05日

 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公告

 根据《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 第二十一部分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0元时,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截至2016年1月4日,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183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2016年1月5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1月5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场内简称“创业50”,基金代码:160420)、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A”,基金代码150303)、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股B”,基金代码150304)。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基金的份额折算”规则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当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参考净值小于或等于0.2500元后,本基金在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份额折算基准日后将分别对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份额进行份额折算,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比例为1:1,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以及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1.0000元。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华安创业板50份额三类份额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具体折算如下:

 1、华安创业板50B份额份额折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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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四、不定期份额折算示例

 假设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日,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华安创业板50A份额与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如下表所示,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1.0000元,则各持有华安创业板50份额、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10,000份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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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1月5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配对转换业务;创业股A、创业股B将于2016年1月5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6年1月5日上午10:30复牌。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为了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创业股B已经触发不定期份额折算,基金管理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临时(2016年1月5日)将创业股B场内简称变更为“*创业股B”,并自2016年1月6日起恢复原证券简称,即证券简称由“*创业股B”恢复为“创业股B”,证券编码保持不变。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参与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6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创业股A、创业股B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1月7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创业股A、创业股B将于2016年1月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6年1月7日上午10:30复牌。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7日创业股A、创业股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月6日的创业股A、创业股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 2016年1月7日当日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和华安创业板股B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重要提示

 1、本基金创业股A、创业股B将于2016年1月5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6年1月5日上午10:30复牌。

 本基金创业股A、创业股B将于2016年1月6日全天停牌,2016年1月7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于2016年1月7日上午10:30复牌。

 2、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华安创业板50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因此原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华安创业板50份额为跟踪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的基础份额,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华安创业板50A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本基金华安创业板50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预期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投资者如果在不定期折算基准日当天追高买入,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由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华安创业板50B份额、华安创业板50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华安创业板50B份额折算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与折算条件0.2500元可能有一定差异。

 7、在二级市场可以做交易的证券公司并不全部具备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销售资格,而投资者只能通过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赎回基金份额。因此,如果投资者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购买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则折算新增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无法赎回。投资者可以选择在折算前将华安创业板50A份额卖出,或者在折算后将新增的华安创业板50份额转托管到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证券公司后赎回。

 8、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关于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华安沪深300A份额2016年度约定年基准

 收益率的公告

 根据《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华安沪深300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相关规定:华安沪深300A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5%”,同期银行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当年1 月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年基准收益均以1.000元为基准进行计算。鉴于2016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为1.50%,因此华安沪深300A份额2016年度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5.00%(=1.50%+3.5%)。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

 1、在本基金既定收益率水平一定的前提下,华安沪深300A份额的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上调后,华安沪深300B的资产分配份额将相应减少;

 2、本基金华安沪深300A份额具有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本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保证华安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如在某一会计年度内本基金资产出现极端损失情况下,华安沪深300A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HS300A份额

 停复牌的公告

 因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月4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基金代码:“160417”,基金简称:“华安沪深300指数分级”,场内简称:“华安300”)及稳健收益类份额(基金代码:“150104”,基金简称:“华安沪深300分级A”,场内简称:“HS300A”)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HS300A份额将于2016年1月5日暂停交易,将于 2016年1月6日上午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6年1月6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6日HS300A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1月5日的HS300A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HS300A份额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6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存在较大差异,2016年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关于调整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折算基准日证券简称的公告

 2016年1月4日,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创业股B;证券编码:150304)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0.2183元,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下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以2016年1月5日作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为加强下阀值折算基准日交易风险提示,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折算基准日2016年1月5日华安创业板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证券简称前将冠以“*”标识,即证券简称由“创业股B”调整为“*创业股B”,并自2016年1月6日起恢复原证券简称,即证券简称由“*创业股B”恢复为“创业股B”,证券编码保持不变,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本基金管理人提请投资者警惕基金风险,切勿盲目投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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