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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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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3 证券简称:上海梅林 编号:临2016—001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6500万元还款协议》的提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7日、2015年1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网站上的公告)。

 一、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履行方式及期限: 借款方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承诺按以下4个阶段分期还款:

 1、首期还款:2014年12月31日前,偿还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2、第二期还款:2015年12月31日前,偿还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3、第三期还款:2016年3月31日前,偿还1500万元及相应利息;

 4、余款还款:2016年5月31日前,偿还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

 (二)抵(质)押物处置:

 抵(质)押物的释放:根据还款进度,按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和程序,释放对应的抵(质)押物:

 1、首期还款完成后,甲方释放对应的南山路30号资产上的抵押权。

 2、第二、三期还款完成后,甲方释放对应的东港三路20号资产上的抵押权。

 3、余款还款完成后,甲方释放对应的江山市梅林鹅业有限公司股权上的质权。

 二、协议执行情况

 2015年1月12日,本公司通过招商银行收回委贷给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的本金1000万元,并完成了首期还款1000万元对应的南山路30号资产上的抵押权的注销抵押登记手续。截止2015年12月31日,经公司催告,尚未收到第二期还款。

 针对以上情况,本公司一定会本着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利的原则,通过法律途径,积极采取最有利于收回剩余借款及保全相关资产的措施。公司已经于2015年1月4日,向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方衢州梅林正广和食品有限公司、担保方衢州亨利元实业有限公司(原名称为“衢州奥科特食品有限公司”)根据还款协议的约定归还200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相应违约损失。具体进展情况,公司将会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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