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智能停车”)于2015年12月31日与上海新安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市场”)以及上海闵行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闵行区资管”)签署《新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停车场投资运营管理合同》。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本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协议签订后即正式生效。
3、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十年,协议期满后,双方可视发展需要续签协议。
4、本协议是PPP类协议,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合作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5、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6、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千方科技2016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投资。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上海新安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新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是上海市闵行区重点民生工程,也是闵行区西南区域最大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针对目前新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停车矛盾严重突出,市场交通拥堵不堪等现状,新安市场特请千方智能停车专为新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提供规划、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一站式服务。
(2)上海闵行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闵行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市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
2、新安市场以及闵行区资管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新安市场以及闵行区资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发生过任何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建设内容包括:交通组织统一规划、设计和实施;机械式立体车库建设;智能停车管理系统;安防监控设施工程。
2、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1300万元,全部由千方智能停车出资并负责规划、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
3、千方智能停车享有新安市场停车场二十年的经营管理权。
4、千方智能停车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依照自身的管理模式,结合新安市场的所在区域及经营特点,实行规模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
千方智能停车应根据当地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并征得新安市场同意后合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在合同期限内,停车场的广告收益归千方智能停车所有。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致力于提供智慧交通解决方案、综合交通服务及运营,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导致公司业务方面的重大变化。
2、该合同的签署,是公司立体停车库建设与运营在上海示范性项目,是公司智慧交通,智慧出行战略落地的又一体现。
3、本次智能停车场项目为PPP项目,符合当地政府利益,且运营后现金流较好,对公司投资回收有很好保障。
4、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新安市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该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16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不等同于公司通过该协议获得的营业收入。
3、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以及项目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千方智能停车有限公司与上海新安农副产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闵行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新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停车场投资运营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