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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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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兰州民百 公告编号:临2016-001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州民百”)于2016年1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红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楼集团”)通知,红楼集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

 2015年7月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红楼集团关于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红楼集团将增持兰州民百A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0.1%,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9日披露的《兰州民百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4)。

 二、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16 年 1 月 4 日,红楼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70,000 股,增持金额为 3,799,925 元,增持均价为10.27元,占公司总股本的 0.1%。本次增持前,红楼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29,225,3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3%,增持完成后,红楼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9,595,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3 %。

 截至本公告日,红楼集团已完成《兰州民百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 2015-024)中的增持计划。

 三、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红楼集团依据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承诺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

 四、其他事项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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