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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0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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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6-001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公司于2015年12月5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2号),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7日起停牌;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12月12日、12月19日和12月26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号、2015-101号和2015-102号)。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组织中介机构对目标企业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尽职调查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以后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目前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

 证券代码: 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 2016-003 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收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就原告国风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5年9月21日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被告胡波、胡彪、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案号:【2015】拉民二初字第36号),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定于2016年1月19日9时40分在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公司于2015年8月4日、9月7日、9月18日、10月15日、10月23日分别发布了《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告编号:2015-064号)、《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15-072号)、《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2015-074号)、(2015-077 号)、(2015-079 号)等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

 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16—002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同时,董事会决议、董事会表决单、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等相关会议文件一并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以通讯方式发表意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全部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原独立董事汝易先生任职到期、原董事王平先生辞职,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徐文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高充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调整(候选人简历附后),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选举徐俊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选举王文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选举徐文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选举高充彦女士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11票,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由于公司独立董事、董事的更换,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进行改选。本次会议审议的补选、更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提出的。 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审议、选举程序合法有效,所选举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选举和聘任结果。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

 备查文件: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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