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ST水井 编号:临2015-040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2月24日发出,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9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日常关联交易期限的议案》

 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依托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市场营销、消费者通路等方面丰富经验及资源优势,提升公司在广东省、福建省日常销售运营效能,公司决定与其签订销售支持服务协议,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广东省、福建省的产品销售提供销售支持服务,预计销售支持服务费用为330万元(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7月19日登载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另外,经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增加为原销售支持服务协议的一方,代本公司执行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除此之外,销售支持服务协议其他内容未做修改(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4月30日登载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该销售服务协议将于2015年12月31期满,各方也较好地履行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共计向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支付了267万元销售支持服务费用),公司决定将原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3月31日,其他条款保持不变。预计本次支付给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销售支持服务费用为1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Joseph Tcheng(陈寿祺)先生、范祥福先生、Peter Hui(许法康)先生、 Vinod Rao先生、Samuel A.Fischer(费毅衡)先生、朱镇豪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延长日常关联交易期限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延长与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销售支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期限事项在董事会审议前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认为延长该日常关联交易期限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情况,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公司延长与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之间的销售支持服务日常关联交易期限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本项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需要,其决策程序合规、合法,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独立董事:冯渊、郑欣淳、戴志文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ST水井 编号:临2015-041号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5年12月24日发出,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3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15年12月29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延长日常关联交易期限的议案》

 2014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依托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在市场营销、消费者通路等方面丰富经验及资源优势,提升公司在广东省、福建省日常销售运营效能,公司决定与其签订销售支持服务协议,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广东省、福建省的产品销售提供销售支持服务,预计销售支持服务费用为330万元(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4年7月19日登载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另外,经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增加为原销售支持服务协议的一方,代本公司执行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义务。除此之外,销售支持服务协议其他内容未做修改(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年4月30日登载的《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鉴于该销售服务协议将于2015年12月31期满,各方也较好地履行了各自的权利义务(截止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共计向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支付了267万元销售支持服务费用),公司决定将原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3月31日,其他条款保持不变。预计本次支付给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销售支持服务费用为165万元。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