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2月30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15:00至2015年12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17号德胜尚城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严四清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0,161,5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48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7,215,2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836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2,946,31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11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16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15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2)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380,15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3)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同意380,15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4)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380,15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5)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80,15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6)过渡期期间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380,15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7)标的资产权属的转移
表决结果:同意380,15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8)本次交易收购资金的来源
表决结果:同意380,15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9)本次交易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80,158,0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1%。
3、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16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16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16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16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16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16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161,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0,158,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2%;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亚楠律师、李妍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