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14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12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下午15:00 至2015年12月30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大学城红花岭工业南区2区9栋江西合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文开福先生。
6、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31人,代表股份412,919,2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22,474,212股的29.03%。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 375,375,236股,占总股本14.22亿股的26.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37,544,0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393%。
7、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8、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99,877,4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1%;反对40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9%;弃权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9,877,47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1%;反对404,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4029%;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15-14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合力泰”)于2015年7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公告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15年12月29日,本公司董事王宜明先生已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200,000股。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