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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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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5-117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王英特龙拟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海王英特龙:深圳市海王英特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1.67%股份)

 江苏海王生物:江苏海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海王英特龙全资子公司)

 海王纳米:泰州海王纳米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海王生物全资子公司)

 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海王英特龙拟出售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为集中资金发展盈利性产业,海王英特龙拟向第三方出售江苏海王生物全部股权。目前海王英特龙与第三方已达成初步意向,并正在进行商业谈判。根据本公司发展需要,经有关各方协商,本次江苏海王股权出售将不包括其下属子公司海王纳米的股权。

 海王纳米成立于2014年1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万元,主要从事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由于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产品开发阶段,海王纳米目前处于亏损状态。为保持本公司在体外诊断试剂领域的持续投入与探索发展,并给予海王英特龙支持,本公司与海王英特龙、江苏海王生物于2015年12月30日签署《泰州海王纳米生物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在申请中相关专利权和商标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人民币100万元的价格收购海王纳米公司100%股权和海王英特龙、江苏海王生物拥有的与海王纳米相关的【14项】正在申请中的专利权及【2项】正在申请中的商标。本次收购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收购,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有关海王英特龙拟向第三方出售江苏海王生物股权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审批程序(如需)。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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