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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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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
对旗下基金开放时间进行调整的公告

 

 2015年12月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指数熔断规则,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配合指数熔断机制的推出,确保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旗下公募基金在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司现对旗下公募基金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我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不同类型基金开放时间将依据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我司旗下的QDII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其他债券型基金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相关基金名单见附件1。 公告日后成立的基金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

 二、我司旗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和分级基金的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时间将按上市交易所在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届时发布的公告执行。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指数熔断不影响ETF的申购赎回和分级基金配对转换。

 三、除上述基金外的股票型基金(不含ETF)、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和其他基金(相关基金名单见附件2),我司将对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当日15:00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进行处理。若指数熔断跨越14:57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不一致的,我司将根据“孰早原则”,即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间为准。认购和分红方式变更都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定期开放基金的开放时间以我司届时公告为准。公告日后成立的相关基金也将适用开放时间调整,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提请投资者注意。

 我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重要提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未来出现新的监管要求或行业自律规则及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且将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

 当发生指数熔断时,本基金管理人可能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投资人在相关证券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时至15:00间提交的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及定投等业务申请存在被确认失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1

 截至2015年12月30日

 ■

 

 附件2

 截至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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