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5年12月3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交易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263号)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开放时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指数熔断当日恢复交易的情形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目前我司旗下的所有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

 二、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情形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不同类型基金开放时间将依据基金的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我司旗下的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不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的开放时间不受指数熔断的影响,基金开放时间不进行调整。目前该类基金具体包括:永赢货币市场基金、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我司旗下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和其他基金,目前该类基金具体包括永赢量化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永赢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该等基金的基金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开放时间将受到指数熔断情况的影响,具体影响如下:

 1、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熔断至收盘的,对于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之时至15:00之间提交的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以下简称“申赎类业务”)的申请将无法按照当日申赎类业务申请进行处理。

 2、对于沪深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早”原则执行,即当日两交易所较早收市的时间为基金当日开放时间的截止时间。

 3、基金认购申请和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原则上不受上述开放时间调整的影响。

 我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重要提示:

 1、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时间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金融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如果届时发布的公告涉及具体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办理时间处理方式与上述处理方式不一致的,以届时公告的为准。

 3、当发生指数熔断时,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延缓支付基金赎回款。

 4、投资者如需了解业务详情,可以咨询代销机构或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公司: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021-51690111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