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已于2015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刁志中先生召集,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审阅,会议采取传签、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申请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1年,担保方式为信用。上述综合授信的业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有追索权国内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池、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开证、债券包销额度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广联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